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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成功取保候审,最终判处缓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发布日期:2022-01-25 21:37:02 关注次数:188

某某职务侵占罪,成功取保候审,最终判处缓刑!刑事律师原东峰团队案例

   (应要求,为保护当事人隐私,隐去当事人姓名)

    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北京刑事律师原东峰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了某某,为其提供了律师咨询,了解到报案公司(系家喻户晓的台湾知名企业),指控某某变卖奖励分销商的陈列费,构成职务侵占,侵占了公司的财产。该说法在定性上存在很大争议。

陈列费属于奖励物品,在销售关系建立后,公司已经处分,权属上已经不属于公司的财物。另外,公司在设置陈列费这项制度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部分奖励完全属于分销商。而是,属于销售部直接销售人员和销售主管的根据具体情况,完成奖励分配。事实上,被告人某某作为销售主管,是有处分权的。故,指控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在定性上存在很大争议。原东峰律师提出律师意见,详细论述了该案定性上存在的问题后,随后,某某被取保候审。

虽然,取保候审后,该职务侵占罪案还是被移送到法院起诉,但原东峰律师从该案的定性存疑以及量刑情节两个方面为某某发表了详尽的辩护意见。经过辩护,某某最终被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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